关于申报2015年度因公出国(境)计划的通知

发布者: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发布时间:2014-10-11浏览次数:80

 

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自治区外办[新政外()(2014)23]文件关于报送《2015年度因公出国(境)年度计划》的通知精神,2015年严格执行因公出国(境)报批制度。所以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请根据本单位2015年度学科建设、重大科研项目及教师学术交流需求等情况,坚持因事定人,因事出国,科学制定本单位的出访计划。具体要求如下:

1、根据外办的要求,对申报2015年拟出访计划进行了细化,出访不同国家和地区需要填写不同的表格:赴港澳的因公出国(境)人员请填写“2015年度    因公赴港澳计划表)”(附件1);赴毗邻8个国家(见表备注5)因公出国(境)人员请填写“2015年度    因公赴周边毗邻国家计划表”(附件2);其它国家(地区)的因公出国(境)人员请填写“2015年度    学院因公出国(境)计划” (附件3)。

2、根据外办的要求,2015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,内容包括出访任务、国家(地区)、出访时间(具体到月日)、人数、在外停留时间及经费来源均要有明确信息,明确区分注明“自组出访团组”、“自组双跨团组”及“参加双跨团组”等。详细说明见附表中的备注1-4

3、凡需在2015年度因公出国(境)人员,必须按照以上通知要求报送出访计划,凡未报计划的出访团组,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,将不予办理出访手续。

4、计划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1025下午6点,逾期不予受理。

5、报送材料及地点:提交“2015年度     因公出国(境)计划”等附表的WORD文档盖单位章一份,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外事处国际交流办公室(行政楼55F003室)。

6、联系人:古丽尼沙      联系电话:8762577
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。尽快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全院教职工,做好学院出访计划的汇总和审核工作,并按时上报外事处。我处将根据各单位申报计划汇总后上报学校审批,并报送自治区外办我校的2015年出访计划。自治区外办及我处严格按照计划办理审批手续。特此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外事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1011

Baidu
sogo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