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高级会员会员条例

发布者: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发布时间:2012-10-09浏览次数:76


    根据学会发展的需要以及会员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的要求,推进高级环保技术人才信息的沟通和人才库的建设,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决定在会内建立高级会员制,特制定本办法。
   权利
    1.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各类高层次学术活动;
    2.接受本会委托参与重大项目的技术论证、评议和咨询工作;
    3优先在本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;
    4.作为学会推荐中国科学院及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之一;
    5.优先获得国家各类人才工程计划推荐提名和获得各种奖励提名。
      义务
    1.遵守本会章程;
    2.为本会提供科技咨询服务信息,作为介绍人向本会推荐高级会员;
    3.协助本会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及有关活动;
    4.会费为120元/年,一次性缴纳5年会费。
审批程序
    1.本人申请(也可在我会网站上直接注册),由本会分支机构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境科学学会推荐,也可由两名高级会员联名推荐。
    2.填写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高级会员申请登记表》,报送中国环境科学学会;
    3.学会领导审定通过,并报常务理事会备案;
    4.缴纳会费,颁发高级会员证书(有效期为五年)。
组织管理
    1.学会会员与网络部(简称会员部)负责高级会员的联络、管理等事宜;
    2.高级会员有退会自由,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由学会秘书处办理退会手续,并报常务理事会备案;
    3.凡连续两年不按规定缴纳会费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四、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环境科学学会。

联络方式
    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  邮政编码:100088
    电    话:010-51480808      传    真:010-51480968    网    址:www.chinacses.org
    电子信箱:wr521xml@163.com 
    联 系 人:王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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